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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醴陵市税务局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宗地符合土地确权要求,现将该宗地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宗地位于醴陵市泗汾镇双塘居委会,土地由国家税务总局醴陵市税务局使用,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宗地面积2509.93平方米(具体见附图)。
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为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醴陵市税务局。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