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自然资源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谢柯、夏平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现将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四塘社区沙塘路的谢柯、夏平住宅用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依据醴发(1986)47号中共醴陵市委文件,该宗地面积144.73方米(具体见附图),系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
二、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股。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