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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醴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醴陵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醴编办〔2024〕40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醴陵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原执法职责划入醴陵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因该单位财务不独立,其财务核算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经清算后,其资产、债务、法律责任均由市自然资源局接受继承。现拟申请注销醴陵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并予以公示,公示期90天。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731-23220178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