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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醴陵新合作地上空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现将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北门社区、马放塘社区的醴陵瓷城大道--青云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用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醴发(1986)47号中共醴陵市委文件,该宗地面积56.14平方米(具体见附图),系国有建设用地(含地上地下空间),属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
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股。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单位需依法依规取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