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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廖永财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现将位于醴陵市立三大道69号的廖永财私宅用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宗地面积48.98平方米(具体见附图),城镇住宅用地用途,依据1998年醴陵市城南大道及拆迁安置项目用地档案,系国有建设用地,属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
二、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股。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