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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来龙门街道办事处刘家巷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拟用地单位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条件 | 备注 |
(2022)第34号 | 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 | 来龙门街道办事处刘家巷8号 | 239.3 | 仓储用地 | 容积率≤0.93 | 省属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保持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用途不变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
二、公示期限: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四、申请途径和方式
(一)申请途径:书面材料形式。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阳三石街道办事处阳东村
联系电话:0731-23220268
联 系 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