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自然资源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2022〕5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醴陵市财政、环保、林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我市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及转型再利用项目醴陵市富里江南机砖厂、蒋福机砖厂、嘉树渗塘机砖厂、醴陵市李畋镇车上村民采1、醴陵市王仙镇大屏山村民采2、玖安石料场进行了自检。经现场核查,本次自检图斑符合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中的验收标准。
现将验收认定符合标准的图斑(C4302812010117120080795001、C4302812010117120080795002、C4302812009097120043700001、C4302812009037120009999002、C4302812009037120009999003、CT4302812016000001001、CT4302812016000001002、CT4302812016000001003、CT4302812016000001004、ZJ4302812021016003、C4302812009037120007447003)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