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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采用社会投资模式实施醴陵市2019-2020年度旱改水项目,计划实施规模50公顷,现就项目公开选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主体选址申报。
1、社会投资主体资格要求
社会投资主体为法人或自然人,应满尺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贷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主体单位必须在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诚信库登记备案。
2、选址要求
(1)应取得当地村组和群众支持,由村委会出具支持实施的书面意见并经村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不待涉及权属主体不明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区域;
(2)必须以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初步成果为依据,确保地类符合旱改水开发要求,一个社会投资主体申报面积:不少于50亩,不超过200亩,坡度、土壤适宜,坡度不得大于15度;
(3)具备自流灌溉及保水条件,项目实施后能够种植水稻;
(4)避开生态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河流行洪等保护区域;
(5)选址时间要求:10日;
(6)同一地块不得出现2人及以上的社会投资主体申报,否则,该地块视为无效地块。
3.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选址的社会投资主体,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止(上-8:30-12:00;下午2: 30-5: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一份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按右手大拇指手印)的复印件到醴陵市自然资源局B302室报名:
(1)法人的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拟选址地块《申报表》, 《申报麦》包括选址地块的详细位置(乡镇或街道名、村名、图斑号)、面积;
(3)以旱改水选址资源调查底图为基础的纸质版地块标注图(乡镇或街道分幅图或以村为单位部分截幅图均可, 须清晰);
(4)拟选址地块所在的村委会出具的支持实施书面意见,并经村委会、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4、选址程序
(1)社会投资主体到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拷取选址资料(旱改水选址资源调查底图电子版);
(2)社会投资主体初步选址,取得镇(街道)、村、组、群众支持实施,并选址申报;
(3)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选址审查;
(4)株洲市自然资源部门选址复核;
(5)对合格的选址成果在醴陵市自然资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址公告在醴陵市自然资源门户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公告人: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醴陵市阳三街道阳东村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谭先生 吴先生
电 话:17773313185 15273374764
附件1:旱改水项目选址定点单
附件2:村组实施旱改水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