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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原群乐化金属颜料厂补征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拟用地单位 | 宗地 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条件 | 备注 |
2021-091 | 湖南省群乐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 | 323.9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20M; 10%≤绿地率≤15% | 已出让土地宗地周围的零星地块不能单独设计和单独使用 |
二、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四、申请途径和方式
(一)申请途径:书面材料形式。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阳三石街道办事处阳东村
联系电话:0731-23220268
联 系 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