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自然资源公开 > 通知公告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矿采[2018]网挂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醴陵市板杉镇夏坪桥砖瓦用板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宗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符合资质、达到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采矿权挂牌出让标的:
(一)采矿权名称:醴陵市板杉镇夏坪桥砖瓦用板岩矿采矿权;
(二)矿区面积:0.0425平方公里;
(三)矿石种类:砖瓦用板岩;
(四)资源储量:(333+333坡)443.9万吨;
(五)生产规模:30万吨/年;
(六)出让年限:3年;
(七)拟出让矿区范围:
湖南省醴陵市板杉镇夏坪桥砖瓦用板岩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 X | Y | 拐点号 | X | Y |
1 | 3063903 | 38443091 | 7 | 3063682 | 38443187 |
2 | 3063919 | 38443117 | 8 | 3063628 | 38443161 |
3 | 3063923 | 38443289 | 9 | 3063666 | 38443045 |
4 | 3063822 | 38443316 | 10 | 3063728 | 38443051 |
5 | 3063804 | 38443229 | 11 | 3063770 | 38443109 |
6 | 3063745 | 38443193 | 12 | 3063843 | 38443111 |
矿区面积0.0425km2;开采标高 +150m~+40m | |||||
五、特别说明
(一)需到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二)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及与当地的关系协调等均由竞得人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竞买人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申请参加。
竞买人须于2018年5月2日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进行资质审查,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才可参加采矿权网上竞买。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七、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登陆系统,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9日,在网上流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株洲市国土资源拍卖、挂牌网上出让规则》;
(2)《网上挂牌交易操作说明》;
(3)挂牌出让公告;
(4)挂牌出让须知;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7)采矿权情况简介;
(8)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书(样本);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样本);
(10)成交确认书(样本);
(11)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有信息产业部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处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系统提交申请书。
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采矿权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申请人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人凭醴陵市国土资源局证明的银行转账凭证,经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审核有效,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将《竞买资格确认书》发送给竞买人。
保证金帐户:
收款人:醴陵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811690104000643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醴陵支行;
收款人:醴陵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800133591720013;
开户行:长沙银行醴陵支行;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采矿权现场踏勘。
八、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8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6时;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九、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一项履约担保金,证明竞买方的诚意,是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
(三)挂牌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挂牌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采矿权的定金,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五)本宗采矿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245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时间以竞买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意向竞买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时注意各银行间转账所需时间。
十、本宗采矿权挂牌交易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本宗采矿权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245万元]。该价格不包括本次挂牌交易应缴纳的税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
(二)本次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文件执行,由竞得人支付。我中心可在竞得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收取挂牌交易服务费。
十一、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我中心将有关采矿权的名称、矿区范围、面积、矿石种类、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出让年限、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陆 (www.zzzyjy.cn)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18年5月2日上午8:00)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18年5月11日下午16:00)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4.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系统显示挂牌成交;
(2)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或无人应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会出现该宗采矿权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及出让结果。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低于挂牌出让起始价者除外。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1日内从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竞得人拒绝签订该《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资质复核。对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竞得人由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成交确认书》上盖章,其成交结果有效;对不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或逾期未完成《成交确认书》签订手续的竞得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盖章,经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在网上公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本宗采矿权重新处置。
(六)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价款
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已由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地矿股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由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地矿股报经局领导后,终止出让采矿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yjy.cn)和株洲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此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二、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包括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
2、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采矿权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采矿权。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因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致使宗采矿权再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格低于竞得人原成交价格的,保留对竞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影响采矿权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办理。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