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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访问: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指[2016]376、[2017]48、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级土地新增费,招标人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核准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ZBX-2017-06

2.3建设规模: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434.2公顷,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147.21公顷。

2.4工程施工费: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768.6万元,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251.24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类别

合理定价(元)

备注

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白兔潭镇黄甲村

省级

1917451.63

公开

招标

第二标段

白兔潭镇黄甲村

省级

1953014.04

第三标段

船湾镇玉堂村

省级

1902912.13

第四标段

船湾镇玉堂村

省级

1912615.28

第五标段

东富镇枧头洲村

市级

1256219.52

第六标段

明月镇盐山村

市级

1256214.82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公布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缴纳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者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公布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株国土资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施工单位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投标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确定后,对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实行押证管理,省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4、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株国土资办发[2017]57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按项目标段平均金额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从报名开始至2017年11月8日下午16:00截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和过时到账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 
开户银行: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  号:7330  2140  0000  0001  016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醴陵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标保证金。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账、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先后顺序于开标当日在开标现场公布,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汇总到账顺序为依据)。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押证),以及“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3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6.2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网络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前往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获取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1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开标室(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8.2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建造师。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网网站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和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的全过程监管。

11、联系方式

 

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1—23232798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醴陵市大桥北路环卫巷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话:18607336117

 

监管机构: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1-28685095、0731-23232798

 

 

附件:

 

醴陵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ZZBX2017-06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注册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



施工员

(岗位证书)



安全员

(C书)



质量员

(岗位证书)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自审名目

自审内容

自审结论

(是/否)

投标人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系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企业。


根据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考核结果,系优秀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

系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诚信登记合格备案人员


根据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考核结果,系优秀项目经理


备注

请将该报名审查表装订在报名资料的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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