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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经研究决定,我局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开展房屋交易、房屋登记档案管理职能移交及系统升级等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