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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醴陵市省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4年度醴陵市省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醴招标核(2014)26、27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2014年度醴陵市省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 0773-1441GNHN01114
2.3监理服务要求:施工监理工作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要求。
2.4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公顷) | 工程施工费 (万元) | 监理费 (万元) |
| 2014年度醴陵市省市级土地整治项目 | 石亭镇长岭村、孙家湾乡观前村、板杉乡竹花山村、船湾镇四方居委会、新阳乡青泥村、均楚镇樟桥村、石亭镇长塘村、石亭镇苏家垅村 | 1251.89 | 2618.85 | 65.45 |
注:监理费为本项目投标人响应的本项目工程监理费的合理定价(最终资金以两厅批复文件为准)。
2.5监理服务要求:施工监理工作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要求,监理服务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2.6监理招标范围:包含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7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建设到项目经行政验收合格,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为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并是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监理单位且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诚信备案登记。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具备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3.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湘国土资办发[2009]70号)及湘土整发[2011]55号相关规定要求,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监理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余人员均为监理员),且必须持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次投标的拟任监理人员应是与投标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人员。
3.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或相关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或相关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为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相关工作。工程监理人员实行押证管理,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则实行押“双证”管理。监理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监理员的“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省级)监理资质证书及“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上述证件原件押至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且现场监理人员须与押证人员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收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报名。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或通过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受理网上银行转账,必须到银行柜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
账 号:5989 5734 8026
注:(1)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须在相关备注上注明“2014年度醴陵市省市级土地整治监理保证金”字样,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5.2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④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或相关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⑥监理工程师(2人)的以下证书之一:国家(或相关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⑦监理员(6人)的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⑧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回执单;
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壹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网和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35742611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三一大道303号永通佳苑B栋1406房
联 系 人:胡女士、黄女士、高先生
电话及传真:15388031918、18711205351、010-68405033
监管机构: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 2328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