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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4]8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醴招标核(2014)26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0773-1441GNHN01115
2.3建设规模:678.20公顷
2.4工程施工费: 约1259.86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 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六个子项目共6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价 (万元) |
| 1 |
醴陵市板杉乡竹花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一标段 |
板杉乡竹花山村 |
261.65 |
| 2 |
醴陵市船湾镇四方居委会土地整治项目 |
二标段 |
船湾镇四方居委会 |
242.09 |
| 3 |
醴陵市新阳乡青泥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三标段 |
新阳乡青泥村 |
201.57 |
| 4 |
醴陵市均楚镇樟桥村土地整治项目 |
四标段 |
均楚镇樟桥村 |
160.98 |
| 5 |
醴陵市石亭镇长塘村土地整治项目 |
五标段 |
石亭镇长塘村 |
153.73 |
| 6 |
醴陵市石亭镇苏家垅村土地整治项目 |
六标段 |
石亭镇苏家垅村 |
239.84 |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公司注册地非株洲地区的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2-2013年)内株洲地区同类工程业绩(仅限土地整治项目、中央、省级灾毁复垦项目),且所承担的项目已通过验收(报名时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加盖发包人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验收依据以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提供的2012-2013年土地整治与复垦项目验收台帐为准);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5项目负责人须是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在最新一期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并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相关工作。施工单位须在报名时将法人承诺函(样本见附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此两证押至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五、投标保证金
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项目工程施工总招标金额标段平均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收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报名。(不受理网上银行转账,必须到银行柜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
账 号:5989 5734 8026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整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整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各投标单位转账后须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带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确认到帐情况后方可报名。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不含临时建造师);(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上述人员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或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证明)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表);(9)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2014年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10)银行进账单(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共计8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网和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管。(联系电话:0731-23281968)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135742611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三一大道303号永通佳苑B栋1406房
联 系 人:胡女士、黄女士、高先生
电话及传真:15388031918、18711205351、010-68405033
监管机构: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 23281968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醴陵市土地整理中心、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及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五、我公司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2014年度醴陵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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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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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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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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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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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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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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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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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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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名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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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要求 |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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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地非株洲地区的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2-2013年)内株洲地区同类工程业绩(仅限土地整治项目、中央、省级灾毁复垦项目),且所承担的项目已通过验收(报名时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加盖发包人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验收依据以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提供的2012-2013年土地整治与复垦项目验收台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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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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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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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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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名单”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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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为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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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要求 |
职称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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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员要求 |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原件)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或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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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要求 |
介绍信: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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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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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函 |
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2014年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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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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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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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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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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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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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