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国土资发〔2015〕4号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下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8日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醴陵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醴陵市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佳
副组长:吴建民
成 员:赵强、吴波、吴朝晖、谭湖平、杨义勇、李庆辉、张美香、张群林、石武军、戴志明、高献国、徐依连、钟发虎、李传武、刘三忠、刘文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地矿股,由谭湖平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由张帆担任。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有: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具体落实市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按时参加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精神传达,并收集和整理相关工作资料;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员的各项职责,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台账;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书;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5、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机关安全生产自查行动,加强日常安全工作;
(二)配合安监局、公安局等重点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及隐患整顿治理情况,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稳定好转。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建立非煤矿山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非煤矿山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五)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严查及执法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逐个矿山企业、全面深入、严格细致进行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严厉打击取缔,对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停产整顿。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合力,对采矿秩序突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地区,要加大与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三)落实整改
对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不认真,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提请市安监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