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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醴陵市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5]118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醴招标核(2015)3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2015年度醴陵市省级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0773-1543GNHN01981
2.3建设规模:454.91公顷
2.4工程施工费: 约1199.94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 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两个子项目共4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价 (万元) |
备注 |
| 1 |
醴陵市泗汾镇荷家垅村、双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一标段 |
双塘村 |
280.55 |
公开招标 |
| 二标段 |
荷家垅 |
211.01 |
|||
| 2 |
醴陵市黄獺嘴镇杨家陇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三标段 |
杨家垅村 |
244.96 |
|
| 四标段 |
隆兴坳村、狮形山村 |
205.96 |
备注:最终资金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A类备案企业(以株洲市2015年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最新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证明)。
项目负责人须是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公布的株洲市2015年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库为准,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以及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名单中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持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须按建办市[2013]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满60周岁且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的” ,可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证明,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
3.5根据湘土整发[2015]17号文件规定,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投标相关工作。施工单位须在报名时将法人承诺函(样本见附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此两证押至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6根据湘土整发[2015]17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或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五、投标保证金
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项目工程施工总招标金额标段平均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收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报名。(不受理网上银行转账,必须到银行柜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
账 号:5989 5734 8026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2015年度醴陵市省级土整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2015年度醴陵市省级土整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各投标单位转账后须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带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确认到帐情况后方可报名。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证明;(8)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表);(9)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2015年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10)银行进账单(交易中心确认到账)。优秀单位提供省整治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通知》的优秀施工单位及优秀项目经理(打印件)或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2014年度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公告》的证明(由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具)。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共计8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网和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管。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0731-2323279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陈先生
电话及传真:010-68405033 18874716131
监管机构: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 23281968
监管机构: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 2328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