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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11年度本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发项目
(第二批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2-2-28
招标编号:ZZBX-TDKFZL-2012-02
批 文 号:醴国土资发[2011]70号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
项目名称:醴陵市2011年度本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第二批次)
项目地点:醴陵市均楚镇长岭坳村、石亭镇花溪村、仙霞镇清安铺村、栗山坝镇长马村、栗山坝镇东岗村、沈潭镇三星里村、清水江乡增加滩村、东堡乡泉源村
招 标 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醴陵市2011年度本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第二批次),建设规模面积为1412.85亩,合理定价工程施工费838.38万元,项目工程施工划分六个标段。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醴陵市2011年度本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第二批次),建设规模面积为1412.85亩,合理定价工程施工费838.38万元,项目工程施工划分六个标段。
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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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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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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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价工程施工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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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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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均楚镇长岭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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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9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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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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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石亭镇花溪村A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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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5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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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仙霞镇清安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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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6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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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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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石亭镇花溪村B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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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6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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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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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栗山坝镇长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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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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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栗山坝镇东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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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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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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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沈潭镇三星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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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6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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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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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清水江乡增加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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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5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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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东堡乡泉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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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7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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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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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3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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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 50天。
3、项目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
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经醴陵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本次项目的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土地整理公司没有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外聘人员需附聘用书),
(1)经醴陵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本次项目的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土地整理公司没有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外聘人员需附聘用书),
三、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到招标代理人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
每个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到招标代理人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
四、报名要求:
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
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验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五、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各标段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2月29日下午5时整截止
(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颜桂云 联系电话:13574276768
2、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1378782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