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自然资源公开 > 通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访问: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珊田村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珊田村搡树组、泉塘组、汤家围组、干塘组、张家湾组、冷塘组、学堂组、三房组、大鼓桥组,征收土地总面积:428.799亩,征收土地类别:水田、坑塘水面、用材林地。(具体到组面积、地类见附表)
二、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43号文件、《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水田47648/亩、坑塘水面60648/亩、用材林地30066/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1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参照株政办发[2010]28号文件中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账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编辑:网站运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