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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现将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文庙社区的原醴陵市人民武装部用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调查,该宗地位于醴陵市原中心城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此宗地经实地测量,面积5321.04平方米(具体见宗地草图),系历史国有建设用地,现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属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
二、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股。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