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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220200715-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8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
联系方式:23243131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 01 | 杨燕 | 宅基地使用权/构筑物所有权 | 长庆示范区长庆寺村新塘组 | 430281401206JC00003 | 135.69㎡/269.31㎡ | 住宅 |
公告单位: 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