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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安全和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12 访问: 作者:醴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醴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

不动产登记信息是重要的财产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群众和企业的重大利益,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十分重要。为进一步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严格防范信息泄露,现将中心登记信息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安全风险排查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93号)文件精神,中心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工作。一是聚焦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全业务流程和查询等关键岗位,排查是否存在随意调取、查阅与办理业务无关的登记信息;二是领导干部精准查询是否及时、准确,查询结果是否绝对保密等情况;三是是否存在关系查询、人情查询和驱利查询问题。经排查,我中心均不存在上述违反信息安全问题,始终严守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底线,确保绝对安全,把信息安全保护纳入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教育培训情况

4月12日,中心负责人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泄露典型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李琴主任传达学习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泄露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梳理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极易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解读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章节中的具体要求和规定。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会,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查询规定,健全查询制度,深入对照警醒,深刻自查自纠,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保密意识,将不动产登记窗口信息安全建设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态化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和查询业务培训,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让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相关业务制度规定,知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严重法律后果,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强化保密教育。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开展保密责任承诺、谈心谈话提醒等方式,推进保密教育制度化,不断增强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努力使保护信息安全成为行动自觉。建立警示案例库,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健全制度体系。细化防控举措,健全防控体系,统筹登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强化登记信息日常安全和专项监督。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登记信息。积极通过网络等自助查询的方式,依法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减少人工交互,降低人为泄露登记信息的风险。


编辑: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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