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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31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2786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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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 《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和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醴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0日至1991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 2009年12月30日。
2、报名地点:醴陵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市人事局三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乡镇计生办须证明计生工作经历的提供市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999年后分流的乡镇大中专毕业生凭原分配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乡镇已撤并的由合并后所在乡镇出具)。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4、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未达到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5、报考者于2010年1月5日-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2010年1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和作文。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60%,作文占40%的比例合成。
2、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