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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政复决字(2022)第67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10-1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醴政复决字(2022)第67

 

申请人:湖南仙凤瓷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的编号:43028120220818养老保险缴费投诉处理告知书侵犯其合法权益,于202282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行政程序性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