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复议
醴政复决字(2022)第67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10-10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3684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10-10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司法局
- 状 态: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醴政复决字(2022)第67号
申请人:湖南仙凤瓷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的编号:43028120220818《养老保险缴费投诉处理告知书》侵犯其合法权益,于2022年8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行政程序性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