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复议

(2024)醴政复决字第185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1-2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醴 陵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4)醴政复决字第185号


  申请人:姜某某
  被申请人: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1430281002024090989706171不予立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府经审查,依法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