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

醴陵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访问: 作者:醴陵市人民政府 来源:醴陵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醴陵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醴陵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增“八大行动”“‘两重’‘两新’”“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专栏进行全方位公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818条,其中:工作动态1210条、基层动态218条、行政处罚1949条、行政许可338条、时政要闻71条、通知公告238条、政策解读4条、规范性文件4件;编制政府公报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方便申请人为核心,发布多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全年,我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进行回复75件(含上年度结转2件),其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醴陵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醴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公开流程。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凡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查和批准,否则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市政府网站建设,整合网站信息,对原有12家部门网站信息进行整合,集中到市人民政府网,增设部门专栏提高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广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查清理和备案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整合注销低效账号4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网站日常监管,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体检”,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网上提醒、电话督促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138

行政强制

10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6.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0

0

1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5

0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3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思维倾向依然存在。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多样性和解读质量还有差距。

(二)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统筹监督和指导培训力度,着力解决“为何公开、公开什么、怎样公开”3个问题,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本领。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大多元化解读力度,更多运用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解读,努力让群众“乐意看、看得懂、好操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