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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访问: 作者: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数据局的科学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效能,推进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住建领域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醴陵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试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2024年,醴陵市住建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条,其中日常信息7条、重大项目1条、工程质量4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28个,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证核发70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联合图审38个、商品房预售许可12个、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35个、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备案6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诉求,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和利企政策等。同时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稿件起草、股室把关、保密审查、领导审核”的程序层层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充分运用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办“专题专栏”版块,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完善公开内容,规范推进“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危旧房改造”、“市政服务”四个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遵循“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规可依,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加强信息运维管理等方面做了系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重视度有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信息不够简明,且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限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局办公室和各股室、二级机构之间沟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清晰规范易懂、政策文件解读配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三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对照其他做得较好的地市政府或部门网站信息查缺补漏,持续做优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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