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 > 部门

醴陵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访问: 作者:醴陵市信访局 来源:醴陵市信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醴陵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坚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提升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公开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醴陵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做好微信公众号维护和更新工作,对各个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与公开。积极主动发声,主动公开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2024年,通过“醴陵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条。对于本单位年度重要信息通知公告、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信息、采购等内容全部公示,公开操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不予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唐开孝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局办公室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信息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草拟,分管领导把关,并由局长亲自审定,确保不出遗漏。二是规范流程,执行审查机制。我局紧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条款,明确将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其不存在任何涉密风险后,方作出公开决策,在回应公众信息公开申请时,我们始终坚守法律法规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在转载新闻稿件时,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对每一份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定期及时公开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尚显不足;二是业务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内容: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创新公开方式,督促干部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自觉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