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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访问: 作者:醴陵市财政局 来源:醴陵市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醴陵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醴陵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财政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4条、通知公告38条、政策文件6条、统计数据4条,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概况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明确了机关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拟定了详细的受理流程,以方便群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除了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公开外,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审查把关。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前从申请受理、协调处理、保密审查等操作指南,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正常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梳理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栏目,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并根据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刊发相应类目信息。针对公开内容中出现的错敏词语等问题,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了审核整改。全年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熟知保密法规和技防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足、服务的针对性不够强,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做好市长热线回复;持续推进新闻工作动态发布等互动渠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动态,提升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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