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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访问: 作者: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份挂牌成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机关事务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拟订具体实施办法,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事务性工作。

2024年,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机关事务服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中心向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供信息1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条,部门信息12条,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信息1条。内容涵盖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情况、考察调研、基层党建、公共机构节能、公物仓建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内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中心未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同时按上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中心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公开事宜;积极主动做好涉及机关事务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定时更新相关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任务及各股室责任分工,对各股室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督查。按照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中心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公众需求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信息上稿数量不多、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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