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醴陵市玖鑫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30 访问量: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股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玖鑫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玖鑫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经开区横店产业园G320辅道

  建设单位

  醴陵市玖鑫瓷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玖鑫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位于醴陵市经开区横店产业园G320辅道边。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总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及办公室,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主要进行日用陶瓷烤花制造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花纸浸泡、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窑炉烤花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及其修改单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空,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其他行业标准;磨底工序设置密闭罩,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废瓷、污泥等经收集后,用作建筑材料;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花纸废料及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废气处理更换的废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定期清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