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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20万件日用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20万件日用瓷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20万件日用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320万件日用瓷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阳东社区

建设单位

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征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流星潭瓷业制造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醴陵市阳三石街道阳东社区建设年产1320万件日用瓷建设项目。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设置制泥车间、制釉车间、制模车间、烧成车间、成型车间、贴花车间、包装车间、烤花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储运工程(原料库、仓库、五金仓库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等组成。项目年产1320万件日用陶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购买半成品泥,采用湿法修坯,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烧成窑炉废气、烤花窑废气、原料堆存粉尘、陈腐异味、制模粉尘及食堂油烟等。项目烧成窑炉采用天然气作能源,辊道窑窑头烧成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窑尾热量进行余热利用,回用于坯体干燥,其排放能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相关标准要求;烤花窑采用天然气作能源,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其排放能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31357-2017)相关标准要求;原料入棚入库,袋装,洒水降尘,原料堆存粉尘产生量较少,车间阻隔沉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由厂区雨水沟渠排出;项目含釉废水经车间絮凝沉淀处理后车间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的沉淀池和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部分回用于陶瓷生产,部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渌江。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水在枯水期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条件下,叠加渌江的背景值预测,下游预测断面COD、氨氮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的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为球磨机、振动筛、风机、空压机、高压注浆设备、泵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废包装、废花纸、除铁工序的含铁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成型过程中废坯可直接作为泥料回用于生产;在烧成、检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瓷作筑路材料使用;含釉废水絮凝沉淀污泥和废水处理站沉淀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回用作生产原料;检修过程中产生废弃的耐火砖收集后外卖;废旧石膏模经袋装收集后外售给水泥制造厂加工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合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