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SP卷材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4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069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2-24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SP卷材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SP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SP卷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长庆街道清潭村同和福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在醴陵市长庆街道清潭村同和福组建设年产1000吨PSP卷材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条PSP卷材生产线主体工程;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储运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PSP卷材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和挤压、发泡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PSP卷材生产过程中发泡、挤出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林地灌溉施肥。 (3)声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为拌料机、收卷机、牵引机、挤出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工艺过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昼间及夜间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打包后外委破碎,破碎后产品外售;废包装袋由原销售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废滤网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桶重复利用,禁止丢弃;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及废活性炭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综合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