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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陶瓷酒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113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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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陶瓷酒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陶瓷酒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陶瓷酒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孙家湾镇李家山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投资为10600万元,在醴陵市孙家湾镇李家山村建设陶瓷酒瓶智能制造项目,主要从事日用陶瓷生产。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16500平方米的陶瓷酒瓶智能制造综合厂房1栋,部分设施依托已建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4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再经普通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项目制釉废水先经制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其它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综合处理后全部回用。 (2)废气污染防治。燃气烧制窑炉废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空;燃气烤花窑炉废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空,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其他行业标准;修坯、磨底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废模具送水泥厂制水泥;废坯料返回化浆工序;废耐火材料交耐火材料厂作原料;废瓷外运铺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需定期清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