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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泗汾镇鸭塘水库及附近水塘

建设单位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项目概况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6501万元,位于醴陵市泗汾镇鸭塘水库及附近水塘,新建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40.7亩,占地面积较原环评增加了218.8亩,集电线路长度增加了15.28Km,升压站位置及规模均未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列阵、110KV升压站等主体工程;租赁办公休息区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风险防范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噪声、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取消清洗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租赁北侧民房作为办公用房,依托原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理生活废水。

2)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固体废物处理。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检修废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4)电磁辐射防治。升压站场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