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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花纸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1329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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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花纸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花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花纸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东富镇立新村董公塘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恒盛瓷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在醴陵市东富镇立新村董公塘组建设年产20万张陶瓷花纸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9839.0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个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办公区、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可实现年产陶瓷花纸20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版工艺与洗版工艺外包至醴陵市彩艺印务有限公司进行制作,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四池净化系统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旱作类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和林地施肥。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在两个车间内分别设有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将两个车间调墨、印刷、以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采用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排放标准,由15m高排气筒(1#和2#)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基座减振和厂房、围墙隔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陶瓷花纸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调墨油、颜料、封面油等外包装材料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