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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日用陶瓷烤花加工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1330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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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日用陶瓷烤花
加工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日用陶瓷烤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日用陶瓷烤花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企石村红星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泰华陶瓷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在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企石村红星组建设年产600万件日用陶瓷烤花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9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电、办公室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可实现年产陶瓷烤花产品6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以及除漆用水。生活污水经经四格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类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和林地施肥;超声波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回用于生产;除漆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烤花废气、喷涂以及烘烤废气。烤花废气经收集通过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2014年12月12日修改单以及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排放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以及烘烤废气经风机负压送至项目烤花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由15高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座减振和厂房、围墙隔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花纸废底纸,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瓷收集粉碎后用作筑路材料;超声波清洗废水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水洗泥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油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件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耐火材料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