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0 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变更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09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2209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5-09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
项目变更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 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孙家湾镇观前村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观前瓷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7924.2m2,总建筑面积6695.5m2。现有主要工程:一条日用陶瓷生产线(含制泥车间、制模车间、制釉车间、成型车间、窑炉车间以及包装成品车间)、办公楼、宿舍等。本项目为年产15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变更内容:新增废水排放口,除制釉废水外其他生产废水(洗坯废水、制模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专用废水渠道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经三级絮凝沉淀处理后80%回用,20%达标排放。其他工程均未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项目运营阶段使用天然气做燃料,烧成窑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12月12日修改单要求;项目原料及成品为半封闭原料棚,并对物料进行洒水除尘、配料过程洒水抑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本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制釉清洗废水、泥浆压滤废水、车间冲洗废水、洗坯废水、制模废水等。项目压滤废水经车间内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无压滤废水外排;配釉间设备清洗废水因含铅、镉为第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排口处理达标,建设单位在车间内设絮凝沉淀池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80%回用,20%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新增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东龙江。 (3)噪声环境防控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控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坯、废瓷、废水处理站污泥、含釉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旧石膏模经袋装收集后,外售给水泥制造企业;废耐火材料收集后外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