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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惠企政策公开(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访问量: 作者: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序号政策干货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对象)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1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一个工作日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0〕17号)列入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适⽤范围的建设项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环评股15343336930
2进一步加大环保部门“放管服”改革力度,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总量及排污口论证容缺办理、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件,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进一步缩减环评审批时间,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时间提速90%以上。《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效率的通知》(株环办〔2022〕1号)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书审批的企事业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环评股15343336930
3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中心,规范办件、高效审批、优质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发〔2018〕6号)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事业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环评股15343336930
4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全力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远程监控、信用评价等级良好的企业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管模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关于印发《株洲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环办【2022】10号)纳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醴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18873376576
5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2022年相关指导意见,市局正在征求意见中)纳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醴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18873376576
6对曾经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未利用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初步调查,筛选是否为“污染地块”和“未污染地块”。调查结果为“未污染地块”的场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开发利用《2020年株洲市土壤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株生环委办【2020】6号):(三)初步调查未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土地使用权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土壤与固废环境股1534333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