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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08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上洲社区、丁家坊社区、文庙社区

建设单位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总投资12423.22万元,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上洲社区、丁家坊社区、文庙社区建设醴陵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土堤1.84km、新建防洪墙0.295km、新建防浪墙0.39km,形成封闭的防洪保护圈,确保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同时根据丁家坊段治理工程的范围,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已有排水系统进行分区,在工程段内依托现有自然排水口新建丁家坊、上港两个涵闸,防止洪水倒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施工阶段,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车辆、施工机械尾气。粉尘通过设置围挡车辆清洗、篷布覆盖、低速运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机械设备尾气产生量小,通过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设施和居民家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醴陵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渌水。

3声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主要有挖掘机及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通过优化施工方法和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车辆减速缓行、禁鸣等措施后,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土方及建筑垃圾),项目产生的弃渣(土方、建筑垃圾)由渣土部门统一调配,作为建设用土回填全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项目堤坝施工均高于枯水期水位,无需引流,仅涵闸施工需采用围堰施工,其中丁家坊涵闸采用明渠过流,上港涵闸采用预埋涵管过流经检索,项目丁家坊涵闸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港涵闸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围堰设立和拆除期间会有一定影响,但时间较短,建设方自来水厂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围堰施工期间自来水厂取水采用望仙桥水库取水,从而能够进一步降低对水质的影响故短期施工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一水厂取水造成较大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场地范围确定通过采取场地采用围挡四周修筑排水沟及种植水土保持灌草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外排等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同时,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将拆除围挡/围堰,表层适当松土并及时覆盖表土,栽植被进行复绿或复垦,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

本项目属于防洪堤加固工程,竣工营运后本身没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仅对河道堤防进行岸坡岸线整治,建成后不改变原有河道的走向,不会改变渌水的水系功能;同时河道进行了河道护坡、绿化,增强了岸线绿化条件,强化了河流自然净化修复能力,不会抬高水位;防洪堤长度较短,能够减少区域河段输沙量,对河道泥沙情势有正效益,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可改善河流水质。

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加强醴陵市的抗洪能力,同时提升沿线景观绿化,对醴陵市城市景观具有积极的优化作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