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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双响炮生产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2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336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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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双响炮生产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双响炮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双响炮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中保贵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鑫鑫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万元,位于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建设双响炮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526m2。项目主要建设药物线、筒子区、包装区等主体工程;原料储存区、成品储存区等储运工程;办公区、宿舍、食堂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可实现年产双响炮(升空类)C级6万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粉碎、配药、装药产生少量的含药物粉尘,其产生浓度低,通过定期以水清洗工作台面和车间,保持空气湿度,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在指定的合理地点进行产品试放,产生的烟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林地灌溉;装药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行噪声,生产车间的机械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距离居民点较远,产品试燃放噪声属于瞬时噪声,且燃放时间一般为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休息,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纸筒及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其中化工原材料的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含火药废渣和沉淀池底泥在安全监管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