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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湖电电力智能基础构件设备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1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湖电电力智能基础构件设备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湖电电力智能基础构件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湖电电力智能基础构件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板杉镇长坡口村茶子山组

建设单位

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贵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湖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500元,位于醴陵市板杉镇长坡口村茶子山组,建设湖电电力智能基础构件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8662.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钢筋加工房等主体工程;成品堆放区、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用房、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力电杆2万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适当洒水作业,保持土地的湿润,抑制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期间产生的尾气产生量少,呈不固定方式排放,在空气中经一定距离的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笛、设置围挡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场所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卸料、储料罐产生少量粉尘,其产生浓度低,通过密闭料仓+高压喷雾+自身重力沉降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参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执行;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产生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执行;本项目焊接、机加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净化设施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花木林地用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人工洒水养护用水或厂区洒水抑尘,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残次品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或者回用于生产废脱模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