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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四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15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四医院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四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四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泗汾镇人民北路2号

建设单位

醴陵市四医院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四医院投资1449.97万元位于醴陵市泗汾镇人民北路2号建设醴陵市四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648m2,设置床位120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3F门诊楼,1栋6F住院大楼,1栋1F发热门诊楼,1栋2F公卫楼、1栋化验室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立综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内镜室、血透室、手术室、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科、门急诊科、公卫科、药剂科等科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烟道经顶楼排放;煎药异味:通过排风扇加强通风排出煎药房,由于所用中药由天然植物制成,无毒无害,且空气流动性较大,稀释扩散能力强,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污水站废气:通过将水处理池加盖板进行密闭,防止污水处理站臭气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会发到大气中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柴油发电机废气:医院设一台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仅在区域电网故障或检修等时段作为紧急供电设施使用,使用频率低,废气产生量较少;检验废气:化验过程使用的各种试剂气味散发量很小且较分散,通过保持化验室良好的通风性,检验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水环境管控措施。近期:检验废水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排放标准排放;远期:检验废水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进入醴陵市泗汾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理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每年清理1-2次,经消毒脱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辐射源:CT机和X光机放射性医疗设备的辐射(已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单位承担,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CT机和X光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