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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t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1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t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t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t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船湾镇船湾村界岭组

建设单位

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艾洁厨具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位于醴陵市船湾镇船湾村界岭组建设年产3000t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项目租用已建车间,总占地面积约2310m2本项目为单一的1栋钢结构框架车间,内部分区,使用PE新料经熔融、挤出、压制、修边、冷却、覆膜后形成成品,仅根据需要添加色母料进行改色配套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能约为3000t塑料制品(砧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熔融挤出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融、挤出、压制过程中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以及搅拌、修整过程中产生的少量PE颗粒和食堂油烟。熔融挤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5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灶头标准;搅拌粉尘、修整粉尘等无组织废气经排气扇、车间通风后逸散,厂界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标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和少量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中除尘颗粒、边角料拟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袋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