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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民政局醴陵市殡仪馆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2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民政局醴陵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民政局醴陵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民政局醴陵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村茶树塘组

建设单位

醴陵市民政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民政局总投资为2057万元,位于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村茶树塘组建设醴陵市殡仪馆项目,项目包括殡仪馆区、火葬场区两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0m2,建筑面积8000m2。殡仪馆区主要为殡葬服务,具有悼念、公墓功能,无火化功能;火葬场区建设有1条火化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无悼念、公墓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火化车间、1座悼念厅、1座公墓山、1座食堂及综合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可实现年火化遗体800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殡仪馆区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厂区其他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火葬场区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和电为燃料,遗体火化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二次燃烧+碱式脱硫+干燥除湿+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在停车场处设置禁鸣标志,设置避免喧哗标志提醒人员尽量避免大声尖叫。规定燃放鞭炮时间,禁止在夜间、中午休息时间燃放,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志牌。项目产生的挤丝用品焚烧残渣收集后与职工、治丧人员生活垃圾一并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规范化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除尘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需定期清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