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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8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2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406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8-25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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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 态:
2022年8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醴环评表〔2022〕90号 | 醴陵市北塘出口编炮烟花实业工厂 | 醴陵市北塘出口编炮烟花实业工厂建设项目变更 株醴环评表〔2022〕90号醴陵市北塘出口编炮烟花实业工厂建设项目变更审批意见 |
2 | 株醴环评表〔2022〕91号 | 醴陵市浦口福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醴陵市浦口福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变更) 株醴环评表〔2022〕91号醴陵市浦口福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变更)审批意见 |
3 | 株醴环评表〔2022〕92号 | 湖南金鹏出口烟花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金鹏出口烟花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醴陵市金鹏出口花炮厂)烟花、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株醴环评表〔2022〕92号湖南金鹏出口烟花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醴陵市金鹏出口花炮厂)烟花、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审批意见 |
本公示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