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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4293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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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三村万家山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陶炎瓷业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位于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三村万家山组建设日用陶瓷生产项目,项目租赁现有1栋厂房的1、2楼,总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约2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烧成区、上釉区、成型区等主体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400万件日用陶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喷釉机废气采取水喷淋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烧成窑废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限值及2014年修改单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农用,不外排;项目釉料桶清洗废水、水帘柜喷淋废水在车间内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洗坯、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均收集纳入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50%废水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后,外排至厂区附近立三村水渠。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坯交由陶瓷泥厂回收利用;废瓷作为筑路材料利用;废模具、废耐火材料、沉淀池底泥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