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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年生产2000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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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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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年生产2000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年生产2000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年生产2000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村茶水塘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华骏耐火陶瓷厂总投资500万元,位于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村茶水塘组建设年生产2000吨耐火材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117.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堆放区、成品存放区1#、成品存放区2#、包装区等储运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吨耐火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粉碎、研磨、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窑炉烤制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粉刷氧化铝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粉碎、研磨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搅拌设备进行半封闭式改造;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全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粉刷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和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优化平面布局等措施后,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加工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桶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