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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年产33万个纸箱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21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6026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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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年产33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年产33万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年产33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嘉树镇渗泉村大沙塘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云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国鑫纸箱包装厂总投资180万元,位于醴陵市嘉树镇渗泉村大沙塘组建设年产33万个纸箱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91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3万个纸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所用油墨为水性油墨,根据《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学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项目采用醋酸乙稀-乙稀共聚乳液作为粘箱胶,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醋酸乙烯-乙稀共聚乳液类VOC含量<50g/L,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性油墨VOCs测试报告结果,水性油墨VOCs含量为ND,检测限为0.1%。由于水性油墨及粘箱胶年用量较少,产生的VOCs量较少,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分切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作农田或菜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生产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水性油墨桶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PS版及粘箱胶桶由供应商回收;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