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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花炮物流国际港(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12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花炮物流国际港

(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花炮物流国际港(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花炮物流国际港(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和浦口镇仙石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

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渌江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投资97308.15万元,位于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和浦口镇仙石村交界处建设花炮物流国际港(一期、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242015.34m2(约363.02亩),总建筑面积36114.85m2;二期规划总用地面积276594.79m2(约414.89亩),总建筑面积32956m2根据株应急烟花设计审字[2022]6-1号审查意见,本项目共建设65座1F 1.3级仓库、13座1F 1.1级仓库等主体工程;综合楼、机修车间、电瓶车充电棚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涉及烟花类(A、B、C、D)级爆竹类(C)级产品,年仓库最大限药量1140000kg,年周转量(以含药量计)约为5245000kg,仅进行仓储,不包括生产活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防范水土流失;合理组织施工,采取施工场地围挡、临时隔声、洒水抑尘、产尘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回用、合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和固废等措施,减少粉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的仓储,无生产工序,运营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净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兔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运营期不涉及生产,仅用于仓储和物流,因此仅在运输环节产生少量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产生量很小,经大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港区周围设置有围墙,通过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能够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过期与不合格烟花鞭炮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公安部门指定单位进行销毁处置,不得再返回至生产厂家和流通至外部市场机修废机油等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输、库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等,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固废根据属性均合理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开展灾后消防废水、废渣的处理,认真落实消防废水应急沉淀池的建设,强化事故水导排系统,构建阀门转换体系,防止二次污染发生以及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