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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3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烟花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浦口镇荷花村、灌冲村、王坊村

建设单位

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福兴出口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位于醴陵市浦口镇荷花村、灌冲村、王坊村烟花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9333.33m2,建设厂房227栋,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库、组装车间、药饼中转、各类生产车间、成品库、化工原材料库、办公室、值班室等。同时配套建设运输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万箱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6万箱喷花类、3万箱玩具类(烟雾型)、5万箱玩具类(摩擦型,管状砂炮)烟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员工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废弃物,其中废气和噪声的影响具有局部性和暂时性等特点,随施工结束即自行消失。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这些影响可以得到减轻和减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配料、装药、钻孔等加工环节产生的粉尘,产品试放烟尘、余药销毁烟尘、酒精挥发产生的VOCS粉尘采取及时清扫,设置顶棚、加装围挡以及地面硬化,做到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进行污染控制;试放烟尘、余药销毁烟尘为瞬间,且产生量较小。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组织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80dB(A)左右。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废纸屑、含火药类废渣及化工原材料包装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底泥、含火药类废渣定期送至余药销毁场地销毁废纸屑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化工原材料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本项目危险废物统一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